时间:2020-07-20
为规范我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部《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山西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本着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对考生负责的宗旨,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条件
符合山西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二、复试方式
我校 2020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以网络面试方式为主。我中心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公司“腾讯会议”为备选平台。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7月22日,9:00开始。
2. 面试教师现场:文科楼7层会议室。
四、复试内容
1.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通过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在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的考核上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复试结果汇总
1. 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复试成绩以去掉所有复试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复试分数。
2. 考生最后成绩采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并进行排序。记分办法如下:
考生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六、录取原则
1. 普通招考按成绩排序录取,未完成的招生名额用于二次硕博连读。
2. 考生如在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复试条件、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