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为规范我中心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工作,进一步增强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山西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山西大学《关于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 复试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9:00开始;
2. 复试地点:坞城校区文科楼7层会议室。
二、复试成绩
1.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分办法。初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 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口语听力评分(满分10分);科研成果水平评分(满分20分);学历背景评分(满分10分);专业综合测试评分(满分30分);专业培养潜力评分(满分30分)。
三、录取
1.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4)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
2. 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考生总成绩和所报导师的招生名额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