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专利法》与《专利法实施条例》理解及适用研讨会”的通知
时间:2009-02-12
各有关单位:
专利法对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专利法》已于2008年12月27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此次《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专利权的归属、转让和共有;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标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强制许可制度以及专利权的保护等。为配合新《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法实施条例》也做出了修改,对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等程序作出进一步完善,对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职务发明的奖励报酬、专利权的保护、专利的国际申请等制度作出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定。该条例的修改制定,必将对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了解新《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加快发展的能力,解决企业在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经研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决定举办“新《专利法》与《专利法实施条例》理解及适用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方科技局管理人员及知识产权局相关研究人员;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及研发部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和创新项目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士;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教研的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二、时间及地点
报到日期:2009年3月6日
会议时间:2009年3月7日—9日(三天全天研讨)
报到地点:上海市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2月27日
三、有关费用
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188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茶歇、场租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633544 / 86872404 / 68633734
传 真:010—68632806
网 址:www.cnips.org
联系人:颜 丽
附件一: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