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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采取六项措施积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2007-05-09
   四川大学以“211工程”、“985工程”建设为契机,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研究质量为核心,采取多项措施,重点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取得长足进步。“十五”期间,学校共获部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47项,2006年社科科研经费达4587万元,较上年增长669万元。
  一是健全和创新管理运行体制。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建设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统一负责全校哲学社会科学整体规划、改革与发展、资源条件配置等事宜。创新“985”社科创新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基地为特区和学院平行管理,试行“一校两制”,以“社科基地建设”为平台推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和全员聘任制,实行“任务签约,定期考核,有进有出”的合同目标制管理。加强对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社科研究机构的建设管理,鼓励建立和发展非实体的社科研究机构。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建立“哲学社会科学咨询委员会”,负责学校社科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各种基金及评奖等事宜,在各人文社科学院建立教授委员会。
  二是实施“三大计划”,抓好学科建设。学校以“985工程”哲学社科创新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龙头,对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别实施“学科振兴计划”、“学科跨越计划”和“学科攀登计划”三大学科建设计划,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问题,大力支持文科重点学科尤其是宗教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门史4个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三是强化和完善人才评价及激励机制。实行以质量指标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对个人和单位进行评价和追踪。以创新团队和学术梯队建设为重点,实施“大师级人才计划”、“杰出教授”制度、“特聘教授”制度、“创新团队计划”、“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拔尖人才引进计划”、“人文社科杰出青年培养计划”等,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对重大项目负责人、精品成果第一获奖人、研究生导师及长期从事基础研究的教师,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上给予优先或破格政策。完善成果和项目奖励办法,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奖、重要贡献奖、决策咨询服务重要贡献奖。要求所有导师原则上必须有科研经费才能上岗,严惩学术腐败行为,制定了《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职业守则》、《学术道德规范》。
  四是增加投入,合理配置资源。学校设立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基金,包括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创新基金、青年教师社科启动基金、青年学术人才基金等,重点资助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和其他优秀青年教师,实施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外名校培训计划,每年选派约10名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外一流大学进修学习。加大硬件建设力度,统筹规划和确保各人文社科学院、研究机构及人文社科基地用房,增加对文献资料中心的投入,鼓励各人文社科学院和研究机构对专业数据库的研发、管理与维护。加大对《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宗教学研究》等社科期刊的经费投入和政策引导。
  五、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鼓励和支持各学院和学科与海外高校及学术机构进行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各学院与国内著名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互聘兼职教授或讲座教授、开展科研、互相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互认学分等方面的合作;鼓励和支持校外机构或个人在校内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等活动。目前,学校已与150余所国外著名大学、机构及基金会建立交流合作关系。2006年,学校还与国务院扶贫办和西部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共同组建了“中国西部反贫困研究中心”。
  六是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开设了校级人文素质公共平台示范精品课程《中华文化》课等一系列高质量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举办丰富多样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讲座和学术研讨会,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文化活动;鼓励人文社科教师为校园文化建设献计献策;免费或优惠向师生开放校史馆和博物馆,举办人文社科成就展。2006年,学校相继建成并开放了历史文化长廊、校史博物馆、文史博物馆新馆和美术馆等。

                                                        摘自《教育部简报》[2007]增刊第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