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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时间:2016-03-20

    为规范我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西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本着“择优录取、公开公平、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条件

1.参加复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是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总分和单科成绩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我校招生单位相关专业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各学科考生。

2. 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单考生。

3.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有关调剂手续,且符合教育部以及学校规定的有关资格要求、复试要求。

二、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考生最后成绩采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并进行排序,考生最后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记分办法如下(总分100分):

考生成绩 =(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 100 × 60% +(《科学技术史》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复试满分 × 100 × 40%

2.在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的考核上实行一票否决制;

3.考生应通过复试阶段的英语笔试以及专业课《科学技术史》笔试(满分100)考察,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复试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面试环节包括:考生自我基本情况及学术情况介绍;英语口语及听力的基本能力考察;对于面试老师所提问题进行作答。具体计分办法如下(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学术背景情况)× 20% +(英语口语及听力能力)× 30% +(面试问答情况)× 50%                     

5.复试面试结束时当场给出成绩及评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本学科研究多为交叉学科研究,因而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不再安排加试。

7.考虑到本学科属于跨学科性质的研究,因而符合本学科调剂专业要求的跨专业调剂考生同样不再进行加试。

三、复试安排

1.笔试《科学技术史》(参考书:田长生主编,《科学技术发展史》,科学出版社)

(1)时间:3月26日,上午10:30-12:30。

(2)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3)笔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对于科学技术史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与分析能力。

2. 面试

(1)时间:3月27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文科楼七层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会议室。

(3)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学生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学术背景情况、英语听读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相关信息和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录取

1.考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本着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严格按照考生最后成绩(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将张榜公示。

3.考生如在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复试条件、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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