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9-20
山西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科研流动站)为学校直属的虚体科研机构,由学校社科处进行归口管理。
一、进入科研流动站的条件
1.承担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2.承担省级纵向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的课题负责人。
3.承担重点重大横向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的课题负责人。
二、进入科研流动站人员的待遇
1.驻站期间按我校科研教学型人员标准在院系进行年度考核,即每学年驻站人员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为80学时,同时履行科研教学型人员的职责。
2.院系要积极支持驻站人员的科研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和其它条件。
3.驻站期间驻站人员在院系的待遇不变。
4.驻站期间驻站人员在学校的其他待遇不变。
三、对驻站人员的管理
1. 符合驻站条件的人员,在所承担课题开展研究的期间,本人填报驻站申请书,经社科处审核,院系备案,即可进入科研流动站工作。驻站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人、社科处和院系各保存一份。
2. 驻站工作时间:
(1) 国家级纵向重点重大项目1——2年;
(2) 国家级纵向一般项目1——1.5年;
(3) 省级纵向重点重大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1——2年;
(4) 重大横向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1——1.5年。
3. 驻站期间驻站人员服从学校的日常科研工作管理,驻站时间届满,驻站人员向社科处提交驻站工作报告,同时将自动出站返回院系工作,解除与科研流动站的工作关系。
4. 驻站期间驻站人员的科研成果计入学校对院系的年终科研考评之列。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由社科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