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3
为规范我中心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工作,进一步增强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山西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山西大学《关于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下午15:00开始;
2. 复试地点:坞城校区文科楼7层会议室。
二、复试成绩
1.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分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口语听力评分;科研成果水平评分;学历背景评分;专业综合测试评分;专业培养潜力评分。
三、录取
1.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4)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
2. 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考生总成绩和所报导师的招生名额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