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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时间:2019-05-09

为规范我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部《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山西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本着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对考生负责的宗旨,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条件

1.参加复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是参加2019年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总分和单科成绩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我校招生单位相关专业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 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考生最后成绩采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并进行排序,考生最后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记分办法如下(总分100分):

考生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在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的考核上实行一票否决制;

3.复试面试环节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介绍;英语听说能力考察;学术问题问答。面试成绩包括(满分100):思想政治素质评分(满分20);外语口语听力评分(满分20);学历背景评分(满分20);面试问答情况评分(满分40)。

4.复试面试结束后1日内给出成绩及评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安排

(1)面试时间:5月13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文科楼七层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会议室。

(3)面试内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四、录取原则

1.考生如在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复试条件、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3.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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